团学工作
. 经各班按照《2017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公示,上报学院。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经初步审核,现将2017年度励志类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13708787937(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和13987861107(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反映。
(名单见附件)
经济与管理院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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