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班按照评定办法推选,学院团学办公室讨论,报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核通过,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按照以下条件对候选人进行了申请资格评定: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学专业或年级的前10%;
(5)在道德风尚(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和国家级赛事奖励的情况)、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学术研究、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2、评选结果
按照上述评选条件,综合各位候选人的成绩排名、参加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及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等,拟确定14财管1班包银红、15会计班杨睿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4营销陈长静、15信管王田娇为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各位候选人情况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9月2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13708787937(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和13987861107(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反映。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9与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