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五届“十佳自强大学生”评议结果公示
经各班级按照评定办法推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根据择优推荐的原则,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条件
1.被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品德优良,行为文明,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入学以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
3.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吃苦耐劳和拼搏奉献精神,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平均名次在班级前三名的同学优先。
5.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同等条件下,有无偿献血和参加比赛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同学优先。
二、评选结果
各班级共推荐12名候选人,根据评审条件,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推荐15营销周世兰、15信管王田娇两位同学参评校级评选。(各候选人情况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5月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13529504682(经济与管理学院辅导员)和13987861107(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反映。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