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十佳自强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我校院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的助困育人功能,展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畏困难,自强自立,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优秀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6165cc金沙总站第五届“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根据《6165cc金沙总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被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品德优良,行为文明,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入学以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
(三)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吃苦耐劳和拼搏奉献精神,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四)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无补考、重修,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居本班级前30%。
(五)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评选程序
(一)提名推荐。以班级为单位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提名推荐,各班级推荐1名,学院择优推荐2名参与学校的评选。
(二)网络投票。团学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审查后,将候选人先进事迹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并在5月下旬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公布名单。综合投票结果与评价意见,结果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产生6165cc金沙总站第五届“十佳自强大学生”、“十佳自强大学生提名奖”当选名单。
三、报名材料
(一)参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材料应以具体素材为依据,有典型性,实事求是。事迹简介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所在学院、班级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名次、获奖(包括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情况、突出事迹(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直面逆境,不畏困难艰辛,坚韧不拔)等,所列举的事迹材料要在全校公布。
(二)《6165cc金沙总站“十佳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各班级要对候选人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整理出候选人入学以来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次以及主要事迹表现(500 字以内)填写在《6165cc金沙总站“十佳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中。主要事迹表现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真实、突出,展现候选人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追求知识、刻苦读书、自立自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所列获奖荣誉须为校级及以上表彰。
(四)请各班级于4月27日前将所推荐候选人完整的先进事迹材料、《6165cc金沙总站“十佳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报到307办公室陈玲老师处。
四、表彰奖励
第五届“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将评选出“十佳自强大学生”十名、“十佳自强大学生提名奖”十名,分别授予“6165cc金沙总站十佳自强大学生”、“6165cc金沙总站十佳自强大学生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宣传报道
(一)组织“6165cc金沙总站十佳自强大学生”在校内外进行宣讲。
(二)在校内媒体登载报道“十佳自强大学生”的个人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此通知
附件1: 6165cc金沙总站十佳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表现撰写格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