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6165cc金沙总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之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下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本次测评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
一、各班召开主题班会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对测评程序、成绩的计算和成绩的公布公示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所有参加测评的学生必须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附件1),各项成绩经过班级评议、公布测评分值、测评小组审核、签字、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校交叉审查无误后,方能录入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
三、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测评结果的公信力和在广大师生中的认同度。所有加分的测评内容必须提供加分的具体依据(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经班级测评工作小组审核,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因违纪等原因给予扣分的应在测评表背后注明扣分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等内容。
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参与权、知情权。学院成立测评工作监督委员会,组长由学院学生会主席杨与嵩担任,由学生会副主席鲁炎、聂倩、周昌国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组成;班级测评工作小组组长由班长担任,成员由本班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组成。学校将组织由校院学生会干部及部分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班级的测评工作进行督查,各班级的测评结果必须经督查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录入管理系统。同时,广大同学对各班在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违规操作现象,可按照本通知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反映和举报。
五、工作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准备阶段
时间:2017年3月3日至10日
工作安排: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组织2013-2016级学生认真学习《6165cc金沙总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5年1月修订)》和《经济与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并按要求成立班级测评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评定阶段
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3月19日
工作安排:各班级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测评。学生填写附件一:《6165cc金沙总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校院两级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分别对测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测评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后报学院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第三阶段:学院审核、交叉检查、公示、上报测评结果
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工作安排:学院测评监督委员会对各班级测评结果进行审核,校级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各学院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交叉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测评结果在学院公示后录入测评系统,
为确保按时完成本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请各班级严格把握完成各环节工作的时间节点:3月10日以前,学习测评规定,组建测评组织;3月11日至19日,完成学生测评成绩评定;3月20日起,按团学部通知参加交叉检查,25日前完成网络系统成绩上传。
请各班在3月16日下午17:00前把综测个人成绩表级相关材料档案袋装好,写上班级名称和联系电话,交到307办公室。
举报联系方式:陈玲13529504682,周明武13987861107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3日
附件:
一、6165cc金沙总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本科生用表)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智育成绩”的计算说明
三、6165cc金沙总站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5年1月修订)
四、经济与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